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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力阻挠执法 后果非常严重
发布时间:2017-02-15     来源: 阅读次数:65

  “有事找警察”已经成为了社会大众牢记于心的观念。每当发生冲突、危险、困难的时候,人们很多时候都会找警察,但偶尔也会有当事人情绪激动,将矛头对向警察,做出辱骂甚至推搡等过激行为,这些行为很有可能为自己招来刑罚。近日,苏州吴中法院审理了多起这样的妨害公务案,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。

  酒后追尾暴力阻挠执法

  2016年6月8日晚,吴中区越溪街道的一个路口,陈某驾驶面包车等红灯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追尾,他下车查看,电动车驾驶员郑某喝多了,闹着要他赔偿电动车,还不让他离开。接警后,交警董某带领警辅等人至现场处理,因是轻微交通事故,为防止交通堵塞及确保现场当事人安全,董某要求双方将车辆移到路边再进行处理,但郑某趴在面包车车头,拦住不让移动,经董某劝说仍不离开,反而一边推搡董某一边辱骂,还用脚踢手抓等手段袭击董某,警帽和执法仪都被打落在地。经鉴定,董某因外伤致鼻出血,已构成轻微伤。

 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,郑某以暴力、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郑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,应当从重处罚。郑某当庭自愿认罪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判决郑某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

  醉鬼大闹派出所

  2016年6月21日晚,毕某和弟弟及其他朋友在饭店吃饭。毕某喝醉了,在回家路上躺在路边睡着了。路人报了警,毕某却误以为被前来处警的执法人员踢了,便纠集其弟弟和朋友一起去派出所讨要说法。毕某光着膀子在派出所大厅大喊大骂,称有个联防队员踢了他,要把那个人找出来,并且嘴里骂骂咧咧,值班民警王某看到毕某喝得很醉,就让毕某的同伴先劝他回去,等酒醒了再想想有没有这回事。王某还打电话核实,并不存在毕某所说的情形,但是毕某仍不依不挠,毕某的弟弟拿出手机朝王某拍照,王某用手挡了一下,毕某一下子冲了过来,抓住王某的手,用烟头烫王某的右手手腕,拽衣服,勒脖子,还打了王某一个耳光。王某的几名同事赶来,将毕某控制住,毕某还在边挣扎边吐口水。

 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,毕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。判决毕某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。

  咬伤警务人员受惩

  2016年8月26日上午,杜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其妻弟行驶至苏州市吴中区的某个路口,遇到乔警官带领警辅人员对电动车载人违章行为进行检查,杜某在盘查过程中不予配合,且暴力抗拒执法,咬伤警辅人员庄某的右手,并致多名警辅人员体表多处红肿。经鉴定,警辅庄某已构成人体轻微伤。

  吴中法院审理认为,杜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杜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。判决杜某犯妨害公务罪,判处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
来源:江苏法制报 通讯员 沈君燕 记者 张羽馨